*未成立健保投保單位者請點選「成立健保投保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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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新增「112年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健全區域級(含)以上醫院門住診結構,優化重症照護量能』及『持續推動分級醫療,優化社區醫院醫療服務品質及量能』專款計畫」。 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9月21日衛部保字第112126036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