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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新冠確診個案居家照護費用核付,衛福部將研議補付,保障基層醫療人員權益

      有關媒體報導,部分基層院所照護新冠確診個案之照護費用追扣一事,說明如下:
      健保署表示,本案係因111年新冠疫情期間,允許視訊診療居家照護,有部分縣市衛生局委外由派遣中心請醫院或診所對需隔離之病人進行視訊診療和隔離期間居家遠距追蹤,但在過程中發生重複派案、收案的狀況,讓同一病人同時接受兩家醫療院所照護重複申報,此類案件經提供地方政府衛生局審核後,審定重複部分交予健保署臺北業務組追扣。
      健保署臺北業務組表示,臺北區特約西醫基層診所111年7月至112年3月期間,共1,397診所家申報新冠確診案件費用,經縣市衛生局審定居家照護個案管理費重複案件共核減5,196萬,另為避免財務衝擊,併同112年第二季健保點值結算補付同時辦理,經與補付金額沖抵後,共追扣215家診所、2千萬元,73%(157家)診所追扣費用少於10萬(新北市66家、台北市84家、基隆市5家、宜蘭縣2家),追扣費用高於70萬以上者4家(新北市3家、台北市1家)。
      健保署表示,本案係健保署受疾管署委託辦理公務預算支付的確診病例居家照護個管費重複申報追扣案,與健保總額點數及點值保障並無相關。後續衛生福利部將召集健保署、疾管署、地方衛生局及醫師公會共同協商處理,積極協處核扣爭議案件,對於有實際提供服務者補付費用,以保障基層醫療院所權益。
 

  • 發布日期:113-01-12